朝鲜王朝林象鼎《林氏历代史统》之史学特色

张璐瑶

摘 要:18世纪初,朝鲜王朝学者林象鼎在书筵以《少微通鉴节要》为启蒙教材教导世子学习中国古史的过程中,发现该书不能完整叙述事情的前因后果,为此萌发了以纲目体例重新整理中国历代古史的愿望。他以中国历代通鉴类史书为底本,以朱子正统论为确立中国正统王朝的标准,整理了上起上古帝尧陶唐氏,下至明崇祯十七年的中国历代通史,编成《林氏历代史统》。编撰过程中,林象鼎较之中国通鉴类史书更为遵循朱子《纲目》凡例,强调正统论。这表明朝鲜王朝以程朱理学立国,正统论成为朝鲜儒学界倡导尊周思明的理论武器,而确认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性,实际上也就是确认朝鲜本身作为“小中华”的正统性。

关键词:林象鼎;
《林氏历代史统》;
正统论;
中国通史;
中韩史学交流

中图分类号:K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210(2024)03-0046-11

北宋年间,司马光编中国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294卷,朱熹在此基础上改编为纲目体《资治通鉴纲目》59卷。两书卷帙庞大,普通民众难以获得,为迎合科举应试和启蒙教育的需求,遂产生各种删节之作,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是《少微通鉴节要》50卷本。该书因为记事简略,在明清两朝广受批评,影响渐弱;
反而流传到朝鲜王朝后,成为上至君主、世子、士大夫,下至民间学者学习中国历史的重要史书,深刻地影响了朝鲜学人对中国历史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朝鲜史家又改编《少微通鉴节要》,重新删节《资治通鉴》及《资治通鉴纲目》。林象鼎所编之《林氏历代史统》即属此类,其在文化史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中韩学界对此书却关注甚少。故此,本文欲简要介绍《林氏历代史统》的编撰情况,并与中国通鉴节要书《少微通鉴节要》进行比较,以期窥得中韩史学交流中文本的演变过程。

一、《林氏历代史统》的作者与编撰动机

林象鼎(1681—1755),字德重,号自娱,肃宗二十五年(1699)增广试进士三等出身。景宗年间(1721—1724),历任世子翊卫司侍直、翊卫司副率,英祖时期(1724—1776),历任汉城主簿、三登县令、掌隶院司议、宗庙令、社稷署令、汉城庶尹、翊卫司翊卫、掌乐院正等职。他仕途上虽不显达,但素有文名,以散文见长,著有《自娱录》。林象鼎出身于罗州林氏,与当世闻名的《东史会纲》作者林象德(1683—1719)为堂兄弟。林象鼎祖父为林宗儒,宗儒有四子,林象德为其三子世恭之子,林象鼎为其四子世俭之子。两人自幼一起相伴求学,相交甚密,林象德早逝后,林象鼎作祭文怀念称:“吾赋命孤穷,终鲜同胞。自省事以来,惟堂兄弟是依。君之于吾,年齿相当,又幼而同塾,长而同志。”两人均在肃宗年间入仕,此时朝堂不断出现“换局”,士祸频发,党争不断。西人分裂为以宋时烈为中心的老论和以尹拯为中心的少论。林象鼎与林象德均曾在尹拯门下修学,自然成为少论。老论与少论自肃宗二十年(1694)起长期争夺朝政大权,直至英祖时期实行“荡平策”,打破朋党界限。在此情况下,两人均厌倦朝堂论争,有退而著史明志之愿。肃宗三十八年(1712),林象德编撰《东史会纲》时,常向林象鼎征求意见,“聊取东国诸史……略加修删。以《东国通鉴》为主,而杂取见于他史书者隐括之。其提纲分目,发凡立例,一禀《纲目》。而事变之不可照旧例者,附立新例,亦皆就《纲目》中考据旁律而处之”。林象鼎很快回信提出了改动意见,还为林象德提供了参考书《三国史》等。次年书成后,林象德专门去信讨论,称:“今其编摩略成,头绪序例一卷草定,极欲呈送奉质,而无倩手,不能写作别本,当俟后便也。前去《纲目书法箚录》还投如何?近觉得其箚录多差谬可笑,故欲取来焚去矣。”可见林象鼎早对修史著述之事有所关注,不仅收藏了大量史书,还与林象德就《资治通鉴纲目》书法有过讨论,这一过程想必也刺激了林象鼎亲自著史的意愿。

景宗年间,林象鼎担任世子翊卫司侍直、副率,常出入书筵,教导世子。他的文集中收录了《书筵讲语》,论及帝王家读史目的在于修身明智,称:“昔宋儒吕祖谦,少时性气粗暴,饮食不如意,辄打破家事。一日,读《论语》‘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章,忽觉平日忿戾一时消除,自后遂成宽缓。此虽闾巷匹士之行,帝王家读书诚能如此受用,则一部经籍平生足用,而筵席讲论不至为空言闲说之归。”受此启示,林象鼎在书筵以《少微通鉴节要》为启蒙教材,教导世子学习中国古史。讲习过程中,他发现该书“删修之际,不甚照管,实迹多不载,而广取史论之繁缛,事段或突出,而亦无前后之相应,如是者甚多”,不能完整叙述事情的前因后果。为此他在讲授中国历史时,“遇惉懘破碎处,辄签纸补足,以通其不通”,但“久而不胜其改也,遂尽弃之”。由此他萌发了重新整理中国历代古史的愿望,以纲目体例重编中国历代通史,记事上起上古帝尧陶唐氏,下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他的编撰动机在于写成叙事完整、详略得当的中国史启蒙书,使得蒙学童子尤其是世子读史时,可以“便于诵读,易于领略”,从而更好地理解中国历代史事,达到启蒙开智的效果。

《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纲目》《少微通鉴节要》等中国通鉴类史书都早在高丽末期已传入朝鲜半岛,但壬辰战争后,朝鲜书籍大多毁于战火,史书存者十无其一。如安鼎福所言:“东方刊书难,士又读书难。涑水《通鉴》、考亭《纲目》,世不多有,而人亦厌其秩多,初不敢读。自宣庙壬乱后,书籍又湮矣。洪慕堂履祥得《少微通鉴节要》,刻之花山,由是大行于世,人亦便其简径,遂为蒙稚入学之初程。”由是,《少微通鉴节要》以其便于阅读的优点,成为朝鲜学子历史启蒙教育的必读书,此后越发盛行,以至于“家传而人诵”。《少微通鉴节要》记事范围与《资治通鉴》相同,始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终于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明朝刘剡进一步参考陈桱《通鉴续编》补充宋、辽、金、元史事,“取四代史所载君臣行事功绩,岁月日时,先后精详,敛博合一,核略致详,以宋为统,辽、金分书之,元则直续宋统”,编成《增修附注通鉴节要续编》(后文简称《节要续编》)30卷。《少微通鉴节要》和《节要续编》作为普及性史书,因内容简单往往遭到批评,不流行于宋元明学界,但两书传到朝鲜半岛后却备受重视,屡次重刊,成为朝鲜上至君主、世子、后宫,下至科举士子、平民百姓学习中国历史知识的重要教材。如柳希春在经筵中与明宗所谈:“读《少微通鉴》,则又须读《宋元通鉴》,即世所谓《通鉴节要续编》者也。”两书成为朝鲜学人了解中国通史的主要渠道,究其原因正如秦丽所论,“风行朝鲜的两书版本大多是经过明人修订之本,其书法义例以朱子《纲目》为准,符合朝鲜王朝尊朱子学为正宗的意识形态”,故而获得了朝鲜学人的认同。

实际上,在18世纪北学、实学兴起后,朝鲜学人已经开始了对《少微通鉴节要》和《节要续编》的反思。李德懋(1741—1793)反对朝鲜学界以《少微通鉴节要》为最为详略兼备的史书,称其“不成模样”,并进而指出“中国已绝无《史略》及《节要》耳”。朴趾源(1737—1805)也撰有《〈通鉴节要〉不可读说》,批评《少微通鉴节要》缺乏学术价值。丁若镛(1762—1836)更是强调过于重视该书是不可取的,批评道:“江氏《通鉴节要》以温公书为蓝本,却取朱子《纲目》为义例,不成文理。且人性好新,童孩尤甚。今令童子四五年埋头于此书,支离为病,与文为雠。余故曰:‘此法必当废。”在批判中国通鉴节要类史书的过程中,朝鲜学人产生了自行重编中国通史的意愿,而林象鼎所作《林氏历代史统》正是一例。

二、《林氏历代史统》的内容及史源

《林氏历代史统》的书名充分说明了该书的核心思想,“此书初名以《纲目集要》,后以上有三代史,下有宋元明史,改曰《历代史统》”,即以编撰通史的方式,重新确认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性。书名中“统”有统摄、正统之意,而“史统”则意味着为历史确定正统。正统之论肇始于《春秋》,如饶宗颐所论:“治史之务,原本《春秋》,以事系年,主宾胪分,而正闰之论遂起。”其内涵稳定于北宋,欧阳修从“春秋大一统”角度为正统立论,指出“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正”为正名以定分,“统”便是天下合于一。朱熹继承其思想,把大一统作为确立王朝正统与否的依据,称:“只天下为一,诸侯朝觐狱讼皆归,便是得正统。”中国晚明遗民史家郑郊早有以“史统”为名的中国通史编纂,崇祯十七年成书但未曾正式出版,仅在学者间传阅,现存只有上海图书馆“好古堂”抄本残卷。钱茂伟指出,郑郊《史统》编撰目的在于“明统”,“将中国历代政权系谱,按正、统、变原则,分为正统、正而不统、统而不正、不正不统、正统之变五大类”。但郑郊所作《史统》为纪传体综合类史书,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体例上,都与《林氏历代史统》无明确联系,仅能根据相同的题目推断,林象鼎也不免有借史书编撰明确中国历代正统,从而严“华夷之辨”的志向。

《林氏历代史统》现存版本有韩国学中央研究院藏书阁藏笔写本和1996年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出版的影印本,均为75卷35册。该书体例基本参照《少微通鉴节要》,先简要介绍君主姓名、在位时间及出身,再立纲分目详述当朝史事。但由于两书记载范围和编撰目的不同,因而具体编撰方式亦有所不同。根据该书卷首《林氏历代史统引》中所列参考文献情况,整理卷次及相关参考书目参见下表:

如上表所示,林象鼎所编《林氏历代史统》的主体部分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五代(前403—959)的历史,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底本,“既而拣得其精华膏腴,又旁采诸史及杂出于传记可征不诬者,补苴其阙遗,汇成十九卷。比少微史则颇详,而于《纲目》仅为三之一,而凡历代君臣事实、时世治忽、制度沿革,错综编缀,庶乎毕举而无大缺焉。非敢求毕前修而为架叠之功,要以便于诵读,易于领略,以补少微氏之所未备而已”。他批评《少微通鉴节要》记事详略不当,“六朝、五代百余年间,君臣事实之可为鉴戒者,不为不多,而或只举梗概,或全然阙略”,还进一步指出该书缺少对隋文帝于大宝殿被弑、郭太皇太后兴庆宫暴崩等重要事件的详细记录,“诚不知其去就之意”。因而他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底本,重新整理了此间史事,记事原则为“纲则揭紫阳之纲,而目则刊其烦冗不切者,存具紧要可考者”。同时,他还选取补充了汪克宽《资治通鉴纲目考异》、刘友益《资治通鉴纲目书法》、尹起莘《资治通鉴纲目发明》等书中史评,以资考据。

该书的具体编撰形式与《少微通鉴节要》不同,可以唐中宗嗣圣元年(684)武后废中宗记事为例。《少微通鉴节要》中“纲”记为:“甲申嗣圣元年,二月睿宗文明元年,九月太后光宅元年。正月,立妃韦氏为皇后,擢后父玄贞为豫州刺史。中宗欲以韦玄贞为侍中,裴炎固争,中宗怒曰:‘我以天下与韦玄贞何不可?而惜侍中耶!炎惧,白太后,密谋废立。二月戊午太后废中宗为庐陵王,幽于别所,立豫王旦为皇帝,政事决于太后,居睿宗于别殿,不得有所预。”“目”为朱熹《感兴诗》和尹起莘《纲目发明》对此发表的史论。林象鼎补充了《资治通鉴纲目书法》对纪年的注解:“不书文明,不与武后之废立也,不纪光宅,黜武氏也。故从《唐鉴》以嗣圣纪年,每岁书帝在某所。”以此体现对武后的贬斥。他还在史事记载上重新调整了纲目的安排,改为“春,立妃韦氏为皇后。太后废帝为庐陵王,立豫王旦”。这一修改简化了“纲”的内容,使得重点突出。同时,他把《少微通鉴节要》中纲的内容放到目中,并完善了“目”的内容。他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底本补充中宗与武后对话,说明武后废中宗的动机:“中宗曰:‘我何罪?太后曰:‘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于别所,立豫王旦为皇帝,永平王成器为太子,废太孙重照为庶人,改元文明。旦居别殿不得有所预,政事皆决于太后。”他还进一步补充了豫王旦和永平王的人物介绍,交代了新皇睿宗的身份,“豫王旦,中宗弟,即殷王旭轮也,徙封豫王更名旦,是为睿宗。成器,睿宗之长子也”。通过此例,可以看出林象鼎编史的主要义例在于以《资治通鉴纲目》内容为准,补充重要史事的细节。该书相较《少微通鉴节要》记载更为完整,对历史人物的介绍更为详细,便于启蒙学习和讲授时了解重要事件的发生过程。他在完整叙述史事之外,还删去了《少微通鉴节要》在此处所收录的朱熹所作《感兴诗》和尹起莘《纲目发明》史论。究其原因,则在于两书的受众不同,《少微通鉴节要》是为科举士子所编之科举参考书,需要更进一步地思考和讨论,《林氏历代史统》则是为世子启蒙而作,因而更重视历史事件的完整性,以及从中得出的道德鉴戒意义。

林象鼎还进一步补充《少微通鉴节要》记载范围之前和之后的史事,其史源如卷首《林氏历代史统引》所言:

编既完矣,又取明儒李东阳《通鉴纂要》、仁山金履祥《纲目前编》,参互增损如上例,断自唐虞三代,下接威烈王戊寅,以弁其首。又取明学士商辂所撰《宋元纲目》,及近世李尚书玄锡所编《明史纲目》,润色如前编例,以附其下。

林象鼎向上追溯上古帝尧陶唐氏至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前404)史事,编成六卷附在卷首。“目”的内容主要参考李东阳《历代通鉴纂要》和金履祥《资治通鉴前编》。《历代通鉴纂要》为明代李东阳等翰林儒臣奉孝宗命所编的通史性普及型史书,“自三皇五帝以来历代事迹,通为一书”。该书记事起于伏羲,终于元末,三皇五帝及夏商记事参考《资治通鉴前编》《少微通鉴节要》,战国之后记事参考《资治通鉴纲目》,宋元之事参考商辂本《续资治通鉴纲目》,所参考书目与《林氏历代史统》基本一致。《资治通鉴前编》为宋末元初金履祥所编,上起唐尧,下接《资治通鉴》,止于周威烈王二十二年。“纲”在删节两书具体事件解释之外,参考《左传》《国语》《孟子》《尚书》《史记》《通志》《纲鉴合编》《十八史略》等书作注,进行补充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林氏历代史统》按《资治通鉴前编》和邵雍《皇极经世书》之例,记事始于帝尧陶唐氏,首条为“帝自唐侯践天子位于平阳”,体现出对帝王即位正统性的强调。记事起始时间早也是朝鲜王朝通鉴节要书的共同特征,往往在《资治通鉴纲目》之外向上追溯。尤其是宣祖时期姜沆所编《纲鉴会要》,甚至追溯至盘古氏,详细介绍包括天皇、地皇、人皇等在内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十纪首领。这种做法的目的一方面在于强调中国史的悠久,另一方面也符合朝鲜学者编史时重视神话传说的传统。

最后,林象鼎续编宋元明史事,先抄录节选明朝商辂等所修《续资治通鉴纲目》,续补宋太祖建隆元年(960)至元惠宗至正二十七年(1367)间史事,完成十二卷。《续资治通鉴纲目》成宗时期(1469—1494)业已传入朝鲜,燕山君时期刊印,成为朝鲜君臣了解中国宋元历史的主要著作。林象鼎所录宋元两朝内容基本不出《续资治通鉴纲目》之范围,但记事更加简洁,删去了各方史论,增加了对历朝历代帝王的介绍,包括父母、在位时间、生卒、陵墓、谥号等。他复取朝鲜学者李玄锡所编《明史纲目》,节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至崇祯十七年间明朝史事,编成十卷四册。这一部分与《明史纲目》相较改动不大,基本依从原文。因为李玄锡本为朝鲜学者,两人编书旨趣基本一致,皆以朱子正统论为准,“述明朝之纪传而用紫阳《纲目》之凡例以正厘之”。值得注意的是,林象鼎在卷尾简要附记了南明隆武帝、监国鲁王朱以海和永历帝的主要生平和结局,如同《明史纲目》卷末附录记录南明三帝史事。这种编撰方式体现出朝鲜学者以南明为正统的观念,虽迫于清朝的威胁,不敢直接尊奉南明为正统,但仍在史书中以特殊的形式表达对南明的认同。

《林氏历代史统》成书于18世纪初,其时明朝已经灭亡,自居“小中华”的朝鲜史家自然承担了记载明朝史事的责任。通过《林氏历代史统》的内容可以总结出林象鼎编史的主要原则有两条。一是求“通”,《林氏历代史统》补充了《少微通鉴节要》及《节要续编》记载范围之外的史事。其记事向上追溯至传说时代上古帝尧陶唐氏,强调中国史的渊源悠久,终于崇祯十七年明亡之年,但卷末附记南明永历帝,这符合朝鲜王朝学者尊明的基本理念以及暗含着以南明为正统的认识,以及对清初政权正统性的否定。二是求“用”,史事选取遵循重视史事连贯性和完整度的原则,既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底本,选取重要史事,又广征博引,完整史实。林象鼎以是否有可以鉴戒的内容为史事选取标准,有可鉴戒之事则详述经过,并附评论以资考据,重复出现、意义不大的史事则一概删削。

三、《林氏历代史统》的史学思想

朝鲜王朝作为藩国,“其王朝的正统性来源于宗主国中国王朝的确认。历史上,韩国的正统论以中国所认同的正统观为标准。故而很少有专门讨论其本国历史上王朝正统性的文章,反而关注的是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问题”。朝鲜王朝以程朱理学立国,正统论作为朝鲜儒学界倡导尊周思明的理论武器而存在,确认中国历代王朝的正统性也就是反复确认朝鲜本身作为“小中华”的正统性。“朝鲜君臣以大明遗臣自居,尊周以尊明,也就是尊朝鲜自身,朝鲜以这种方式加强自身的正统地位。”《林氏历代史统》虽内容上基本来自中国历代通鉴类史书,缺少原创性的史料价值,但其中蕴含的判断中国正统王朝的标准更值得关注。下面通过对《林氏历代史统》和《少微通鉴节要》的比较来进行说明。

其一,以朱子正统论为确立中国正统王朝的标准,严格区分正统与否。中国历代通鉴类史书基本依照《资治通鉴纲目凡例》的规定,区分了“正统”“无统”。大一统时期谓之“正统”,如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基本为汉族政权,其中元较为特殊,虽为“外夷”,但因“全有天下,中国统绝”,故不得不“以统系之”。《林氏历代史统》基本依从此例,但在具体记载中又有细微差别。

首先是贬记甚至删去无统之朝纪年。如周秦易代之际的东周君,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东周亡,此后《资治通鉴纲目》以无统例分注秦、楚、燕、魏、赵、韩、齐七国年号,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天下。《少微通鉴节要》在周赧王五十九年后附东周君七年,按正统例大书其年号,分注七国年号。在总结周朝年数时,《少微通鉴节要》更是将东周君列入周朝正统君主之列,在秦庄襄王元年(前249)记事后,书“右周三十七王并东周君,按《经世》书始武王己卯终东周君壬子,该八百七十三年”。《林氏历代史统》则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准,否定东周君的正统,删去“东周君”介绍及纪年,将周赧王五十九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直接列为“七国纪”,在周赧王五十九年记事后书“右周三十七王,凡八百六十七年”,小字附注“邵子《经世》书始武王己卯,终东周君壬子,该八百七十三年”,说明有东周君之事,但不为正统。

又如诸国相争时期,贬记各并立政权。如南北朝数年间年号皆小字分注,先南后北,以示“内夏外夷”。《林氏历代史统》于此说明:“南朝自晋传之宋、齐、梁、陈,北朝诸国并于魏,魏后分为东西,东魏传北齐,西魏传后周,后周并北齐,而传之隋,隋灭陈后南北混一,今以南为提头,而附北于其间,其先南者内诸夏也。”虽两书都为分注诸国年号,但也有差别。《少微通鉴节要》按无统例分注当时所存各国年号,详记国号、帝号、君名、年号,“以见天下国统之离析也”。如元熙二年(420),大书“二年”,小字双行记当年所存七国年号为:“宋高祖刘裕永初元年,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泰常五年,西秦文昭王乞伏炽磐建弘元年,夏世祖赫连勃勃真兴二年,燕太祖冯跋太平十一年,北凉武宣王沮渠蒙逊玄始八年,西凉公李恂永建元年。”《林氏历代史统》则删去七国年号,仅记帝号及君名,如“宋高祖刘裕,魏明元帝拓跋嗣”,隔写“西秦文昭王乞伏炽磐,夏世祖赫连勃勃,燕太祖冯跋,北凉武宣王沮渠蒙逊,西凉公李恂”。不记年号体现出对无统之朝的贬记,隔写宋、魏与其余诸国则体现了即便皆为无统,亦有主次之分。

《林氏历代史统》在宋元时期的记事,更明显地体现了“华夷之辨”。宋初未统一中原之时,《续资治通鉴纲目》按“无统”例,先书宋年号,再分注当时所存后蜀、南汉、北汉、南唐等各个政权帝号、君主姓名及年号。对于北方的辽、西夏以及西南的大理,皆按“入中原而未一统”例,不纪元,以区分华夷。直至金、元入中原后,分注金、元年号于宋朝年号之下。宋朝灭亡,元统一天下后,以元朝年号纪年。但《林氏历代史统》更加强调“内夏外夷”,于宋朝部分,仅书宋朝年号,删去宋以外的后蜀、南汉、北汉、南唐等各个政权纪年,以示宋之正统;
同时无论是否入主中原,从始至终不记辽、金、元年号,直到至元十七年(1280)宋亡之后,才用元朝年号纪年。

其次,林象鼎在纪年上严格遵守《资治通鉴纲目》的记载,遇到有误之处小字注明错误,但正文仍维持原貌。如《资治通鉴纲目》于蜀汉刘禅即位时,书年号为“后主禅建兴元年”。《纲目考异》说明此处笔法有误,“凡正统之君,秦汉以下则曰帝。凡无统之君,汉以后称帝者曰某主”,此处刘禅为正统君主,应称为“帝”,而不是“后主”。并且“凡中岁而改元,关义理得失者,以前为正,而注所改于下”。故而此处纪元应为“章武三年”,大书“建兴元年”,应为门人书生抄录旧史之误。《少微通鉴节要》按《纲目考异》之论修改,大书“三年”,分注“帝禅建兴元年”。《林氏历代史统》虽附注《纲目考异》之论,但仍按《资治通鉴纲目》纪年书写,大书“后主建兴元年”,体现了对《资治通鉴纲目》的严格遵从。

其二,增删有差,简化叙事的同时,提升史事记载的完整度。林象鼎按照是否能体现春秋义理的原则,以《资治通鉴纲目》为底本,补充《少微通鉴节要》中删去的内容。如《少微通鉴节要》在周安王时期记事简单无序,甚至周安王前十年史事记载尽皆省去。《林氏历代史统》按照《资治通鉴纲目》的内容补充了这一时期史事,加入了能体现春秋精神的史事记载。包括战争上详记秦伐六国之事,但不记魏、韩、赵伐楚之类的列国相互攻伐之事。详记“虢山崩,壅河”等自然灾害,以说明天命人道。还有人事上,补充聂政盗杀韩相侠累、秦庶长弑其君及其君母等有道德劝诫含义的记载。

最值得关注的是,林象鼎调整了史事叙述的顺序,将前后相关的记载整合在一起,完整地叙述事情的前因后果。比如《少微通鉴节要》中对于“田氏代齐”的记载散见于周安王十一年(前391)、十三年(前393)和十六年(前396)的三条记事中,分别为“田和迁齐康公于海上,使食一城奉先祀”,“齐田和求为诸侯,魏文侯为之请于王及诸侯,王许之”和“命齐田和为诸侯”。《林氏历代史统》将三条融合为一条,于周安王十六年列有纲为“命齐田和为诸侯”,目中介绍田和世系:“初,陈公子完奔齐,桓公使为卿,后改为田氏。八世孙桓杀简公,遂专齐政。和,桓之曾孙,谥太公。”其后以《资治通鉴纲目》原文为准,附纲一条补充史事:“初田和迁其君贷于海上,食一城,既已会魏侯楚人于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为之请于王及诸侯,王许之。”如此一来,“田氏代齐”的前因后果就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便于启蒙阅读和教学。

其三,重视春秋笔法,增加了有关正统论的讨论。体例上,《林氏历代史统》采用《少微通鉴节要》体例,于每次新君即位之前对君主进行简要介绍,说明其姓名、世系等,但《林氏历代史统》较之《少微通鉴节要》更为详细。如晋武帝,《少微通鉴节要》仅记录“世祖武皇帝,名炎,姓司马,懿之孙,昭之子,世执魏政,取之于魏”。但《林氏历代史统》在此基础上还补充了晋武帝的主要生平事迹,“仕魏,袭封晋王,代魏并吴矣”,并说明其所用年号,“改元者三:秦始、咸宁(统一以前)、太康”,最后还附以简要评价:“帝暗于知子,纳妃贾氏,而启五王之乱;
蔽于信谮,踈斥齐王,而失燕翼之谟;
昧于防患,尊罢刘渊,而基乱华之祸。”

内容上,《林氏历代史统》还以《资治通鉴纲目》的书法为准修改了《少微通鉴节要》用词,如春秋时期,按《资治通鉴纲目凡例》规定“列国之君曰‘某爵某,僭称王者曰‘某君某”,改楚悼王为“楚君类”,齐康公为“齐侯贷”,同时以无统例改“薨”为“卒”。又如楚汉时期项籍杀楚义帝之事,改《少微通鉴节要》中的“击杀”为“弑”,贬记其以臣杀君。同时,林象鼎还增加了与正统论相关的史论。如附宋欧阳修《正统论》讨论东晋的正统与否,曰:“国已灭矣,以宗室之子自立于一方,卒未能复天下于一,则晋之琅琊与夫后汉之刘备、五代汉之刘崇何异?备与崇未尝为正统,则东晋可知。”以蜀汉、后汉之例,说明没有实现大一统的东晋不能成为正统王朝。

综上所述,林象鼎较之中国通鉴类史书更为遵循朱子凡例,符合当时朝鲜王朝学者对朱子性理学、正统论的极端追随。17—18世纪,伴随着明清易代的剧变,朝鲜王朝也发生了激烈的思想动荡。仁祖时期(1623—1649),朝鲜王朝在“丁卯之役”“丙子之役”两次武力征服下,被迫缴纳明朝所赐诰命敕印,终止与明朝的册封关系,转而向清朝称臣,改奉清朝正朔。但现实上的服从不代表文化上的认同,此后朝鲜王朝士人仍长期高举“尊周攘夷”的大旗,视明朝为正统,斥清朝为夷狄,要求为明朝复仇,实行“北伐”,此论尤在孝宗年间(1649—1659)犹甚,以至成为朝鲜学人难以忘怀的“孝庙北伐故事”,作为“尊周大义”的象征在后世编修史书时被屡屡提及。显宗、肃宗年间(1659—1720),清朝正值“康乾盛世”,平定了“三藩之乱”,政治稳定,国力日盛。朝鲜王朝上下逐渐接受反清复明难以达成的现实,而对清朝的态度也从激进的“北伐”备战,转为文化心态上的“尊周思明”,开展祭祀活动。肃宗三十年(1704),明朝灭亡六十周年之际,肃宗建大报坛于宫中后苑,祭祀明神宗,“通过大报坛的设立,对明神宗的崇祀,从而宣示了其承接了中国自古以来的而绝于明末的中华正统”。英祖朝更是积极开展“尊周思明”活动,经筵讲到《东国通鉴》时,英祖慨叹:“惟我孝庙暨圣考尊周之义,昭揭日星,一隅青丘,独保大明日月,实两庙之德也。”所谓“两庙之德”,即孝宗朝“北伐之议”和肃宗朝设大报坛祭祀明朝皇帝之事。

林象鼎生活在“尊周思明”思想处于巅峰的时代,整个朝鲜社会都极为重视中国史。朝鲜王朝的思明行为不仅仅是对明朝感恩传统的继承,更是确立自身政权正统性的重要手段。南明政权灭亡,在朝鲜王朝看来更是永历绝后,明统无存,中国之地沦为夷狄,中华正统已绝。作为夷狄的清朝并未承接这种正统,而原为明朝藩邦的朝鲜王朝,因保留了大明衣冠、制度与文物,正可谓“周礼在鲁”,从“小中华”走向了“中华”。因此,中国历代正统王朝史事就不再仅仅是中国之史,而与保留了文化正统的朝鲜王朝密切相关。为此,朝鲜王朝学者产生了更强烈的学习和保存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责任感,朝鲜社会对中国通史的需求也随之越发强烈。这一时期的朝鲜,上至国王经筵、世子书筵,下至两班士林、科举士子,无不在讨论“正统观”,借对中国历代王朝正统性的确认,说明本朝政权承继明朝正统的合理性。

四、余论

景宗四年(1724)《林氏历代史统》成书后,以《纲目集要》之名在春坊小范围刊行。其后,文学官具允明奏请缮写誊抄该书,入侍书筵。但英祖二十四年(1748),金善行注意到了此书,认为林象鼎将“朱子所书‘纲太半拔去,‘目亦五分存二,而亦有一二字本文所无者,增入之处,见甚轻率”,进而极力反对将此书入侍世子书筵,称:“此必科儒出于便考览之计,散抄成此。而此乃其家私藏,决不为成书而行于世者。而况讲筵、书筵,事体莫重,则尤不宜轻易誊进。且既今朝士所作之书,写进于书筵,亦涉屑越。”金尚喆、洪启禧亦从其议,指出《林氏历代史统》“不过科儒抄录便览之册,虽于朱子《纲目》,有所删节,本不足深论,而进讲于经筵书筵,则决不可为矣”。英祖赞同其议论,称:“林象鼎,予知其为人,必不为妄举;
而具允明之意,亦是献芹之诚也。还给其册,誊入事置之可也。”此番讨论后,《林氏历代史统》就被置之一旁,藏而不见于书筵。直至正祖五年(1781),安鼎福再次关注到此书,但称:“在昔先王朝,林成川象鼎丈撰《历代史要》三代三卷,用鄙撰湍相入奏,遂有书筵进讲之教。其时有人以《纲目》之擅删为罪而驳之,事遂寝焉。今者此书,上意虽不以为罪,安知复无此事乎?”遂藏书于匣,不复进呈。

通过《林氏历代史统》进入书筵失败的经历,可以看出朝鲜君臣对朱子《资治通鉴纲目》的严格信从,不肯轻易增删。林象鼎作为学者致力于编写自己的通鉴节要书,在世子启蒙教育中普及中国历史。而英祖君臣又对中国史编撰极为谨慎,反对以本朝士人删节之作当作世子书筵教材。这就更加证明了朝鲜王朝上下对中国古史的重视,以及对《资治通鉴纲目》等中国史书的高度肯定。总而言之,林象鼎编撰《林氏历代史统》,正是处在“尊周思明”情感中的朝鲜士人编史行为的一则例证;
其书不入书筵,又再次证明了朝鲜王朝上下对朱子学和朱熹所编史书的严格遵从。

The Historical Characteristics of Lin Xiangdings Linshilidaishitong in Choson Dynasty

ZHANG Lu-yao

(Faculty of History,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350, China)

Abstract: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18th century, Lin Xiangding, a scholar of the Choson dynasty, used Shaoweitongjianjieyao as the enlightenment textbook to teach the prince to learn the history of China. He found the book could not fully describe th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historical events, so he had the desire to re-arrange the history of China with the “Gangmu” style. He compiled the Linshilidaishitong based on the type of “Tongjian” books of the past dynasties of China. The book used the legitimism theory of Zhu Zi as the standard to establish the legitimism dynasty of China, and compiled the general history of the past dynasties of China from the emperor Yao, Tao, and Tang to the seventeenth year of Chongzhen in the Ming Dynasty. In the compilation process, Lin Xiangding followed common examples of Zhu Zis Gangmu compared with history books of “Tongjian”type and emphasized legitimism more than other Chinese history books. This shows that the Choson dynasty founded the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Neo-Confucianism, and legitimism became a theoretical weapon for the Choson dynasty Confucian to advocate “Zunzhou Siming”, and to confirm the legitimacy of Chinese dynasties is actually to confirm the legitimacy of Korea itself as a “little China”.

Key words:
Lin Xiangding;

Linshilidaishitong;

legitimism theory;

history of China;

historical exchange between China and 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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